13個我們的行動,使我們變成那樣的人

快樂有三個要素:有事可做,有人可愛,有事可盼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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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常常來找我開藥治療。
他們受夠了悲傷的情緒,時常感到疲憊不堪;
過去他們引以為樂的事,現在變得索然無味。
他們要不是睡不著,就是常常昏睡不醒;
他們要不是胃口不佳,就是暴飲暴食。
他們暴躁易怒,記憶力變差,通常恨不得死了算了。
而且,他們想不起來快樂是什麼滋味。

我傾聽了他們的敘述。

每個人的生活故事當然都大相逕庭,但其中有些主題會重複出現:
他們的家人也過著同樣沒有生氣的生活。
他們的感情關係如果不是吵吵鬧鬧,就是處在「低溫」狀態,欠缺熱情和親密的感受。
日子一成不變:工作差強人意,朋友寥寥可數,除了無聊還是無聊。
他們覺得,別人所享受到的樂趣,與他們無緣。

我總是這樣告訴他們:先說好消息,我們能提供有效的藥物來對付憂鬱症狀;
但壞消息是,藥物治療無法使你快樂。人並不是不絕望就可以得到快樂。


快樂是一種覺得生命有意義又有樂趣的肯定狀態。
所以,光靠藥物治療是不足以讓人變快樂的,
還得帶著一顆想要改變的心,好好檢討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我們總是一再說著自己想要什麼,對將來有什麼打算,
但這些都只是夢想和願望,對於改善心情並沒有多少幫助。


並不是你怎麼想,怎麼說,或者怎麼感覺,你就變成那樣的人。
是我們的行動使我們變成那樣的人。
同樣的,在判斷一個人是什麼樣的人時,
不能只聽信對方許下的承諾,還要看對方的實際作為才算數。
遵循這條簡單原則,可以免除許多損害了人際關係的痛苦和誤會。

「到頭來,人總是說得多,做得少。」
我們常常淹沒在浮誇的言詞之中,其中許多還是我們對自己和對別人所說的謊言。
我們究竟要被他人的言行不一背叛多少回、詫異多少回,
才肯學乖,才曉得應該多注意別人的實際作為,少聽信他們的話?


人生中的悲傷心碎,多半起因於我們忽略了一個事實:
用過去的行為當作指標,最能預測未來的行為。

美國電影導演伍迪‧艾倫(Woody Allen)有句名言說:「百分之八十的人生是在『露臉』。」
我們在各種小地方展現勇氣,履行義務,或嘗試可以改善生活的新鮮事。
但是許多人害怕冒險,寧可選擇溫和的、可預測的、重複的作法。
這就說明了為什麼強烈的無聊感會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特徵。
我們發瘋似的想排除無聊和倦怠,
所採取的作法是渴望娛樂和刺激,然而最後發現那些娛樂刺激毫無意義。
關於「為什麼」的問題,答案沈甸甸壓在我們心頭。



我們為什麼會活在人世?為什麼選擇過這樣的人生?為什麼要努力?
令人絕望的答案,就藏在大家喜歡貼在汽車保險桿上的貼紙中:「隨便啦!」

總的來說,我們得到的並不是自己應得的,而是我們所期待的。
去問一個成功的棒球打擊手,他認為自己站上打擊位置時會發生什麼事,
你會聽到像這樣的回答:「我要一棒把球打到市中心去!」
假如你告訴他,最佳的打擊手每一次出賽時,三次上場總有兩次會出局,
這時任何一個打擊好手都會說:「沒錯。可是現在換我上場了。」


快樂有三個要素:有事可做,有人可愛,有事可盼望。


想想看,假如擁有一份有意義的工作,有一份持久而美滿的感情,
還有一份得到快樂的希望,我們想不快樂也難。
我用「工作」一詞來涵蓋任何帶給我們個人成就感的活動,無論有沒有酬勞都算。
假如有份差事可以激起我們的興趣,為生活增添意義,那就是我們的工作。
人們在高爾夫球場或橋牌桌上追求平凡的樂趣,證明了人類生活的多樣化。
如果大家都喜歡作同樣的事,會引起多少交通問題啊。


人們常常想當然爾的以為「愛」很難下定義,並且以此大作文章。
因為這種感情本身的基礎非常神祕(好比,我為何愛這個人而不愛那個人?),
所以我們總以為言語說不清楚愛是什麼。那麼,看看下面這個定義如何?
當我們把對方的需求和願望看作跟自己的同等重要時,我們就愛上這個人了。
在情到深處無怨尤時,我們對對方的關心當然超過自己,或是跟自己不分上下。
我常常用下面這個問題,來幫助人們了解,他是否真心愛著某個人:
「你願意為對方擋子彈嗎?」
這個標準或許太嚴苛了,因為沒有幾個人必須面對這樣的犧牲,
而且也沒人敢肯定,自衛本能一旦跟愛起衝突時,自己究竟會怎麼做。
可是,只要想像一下,就足以弄明白我們的眷戀,究竟屬於哪種性質。
在這個世上,我們願意犧牲性命去拯救的人,屈指可數:
我們當然願意拯救自己的小孩;或許也願意救我們的配偶或其他「心愛的人」。
假如我們沒有這個打算,又怎麼能夠假裝自己是愛他們的呢?


通常,我們到底愛不愛對方,從我們在不在乎對方的各種世俗方式,
尤其是從我們願意分多少時數以及質量的時間給他們,就看得出來。
重點是,愛要用行動來展現。
所以啦,這再一次證明,我們並不是用承諾,而是用行動,
來決定我們的為人,以及我們所關心的對象和事物。
我時常請人們把注意力轉移到這個方向上來。
人類最愛說大話,經常用動聽的話來為自己辯解和欺騙他人,最糟糕的當然是自欺欺人。


我們選擇相信什麼謊言,都跟內心深處的需求有關,
好比,人人內心都懷抱著一份理想的愛情憧憬,
那是只有好母親才做得到的:無條件的接納。
這個渴望使我們沈迷在希望的假象裡,
以為自己終於找到那個真命天子或天女了,
而對方將會永無止境地愛著我們的真面目,
但這是最糟糕的自我欺騙,假象一旦幻滅,我們將承受不起打擊。

因此,當對方聲稱願意這麼做,同時也說出我們長久以來渴望聽見的甜言蜜語時,
難怪我們寧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也不在乎對方根本言行不一。
我時常聽見別人說:「他的作法實在太不體貼了,但我曉得他是愛我的。」
這時,我通常會反問對方,我們會蓄意傷害我們所愛的人嗎?
我們會對自己做出這樣的事情嗎?我們會愛上一輛壓死自己的卡車嗎?



真愛要求我們的另一件事情是,不怕向對方袒露自己最脆弱的一面。
其中的風險顯而易見。
哪個人沒有犯過錯,看走眼,誤把自己的信任託付給一個負心的人,結果心碎欲絕?
就是因為人間充滿了太多破碎的心,我們才會譏諷以對,
並且製造出爾虞我詐的把戲,使我們很難對彼此有信心。
人常常在孤單寂寞和自我欺騙的兩端擺盪,而我們獲得幸福的最佳良機就在中間某處。
到頭來,我們有權得到的,和我們準備付出的一樣多。
正是因為如此,所以俗話才會說,龍配龍,鳳配鳳,我們得到的都是我們匹配的婚姻伴侶;
也是因為這樣,俗話才會說,我們對他人的不滿,其實反映了自身的缺陷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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